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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用人 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基本案情】

20181211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1211日至20231210日,职务为财务部负责人。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康旅公司多次通过口头及微信方式通知冉某续订劳动合同,冉某以公司要解散,不签合同可以拿二倍工资为由拒绝续订。2024430日,冉某与某康旅公司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确认某康旅公司不拖欠冉某2024430日前的工资及其他报酬。某康旅公司为冉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44月,为冉某发放的经济补偿计算年限截至日期为2024430日。20245月,某康旅公司注销登记,其权利义务由某宾馆承继。某农旅公司系某康旅公司股东。冉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某宾馆、某农旅公司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请求。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冉某不服,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后,某康旅公司多次要求与冉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冉某拒绝订立。在冉某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某康旅公司无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某宾馆及其股东某农旅公司亦不承担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冉某有关支付二倍工资等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规则是法律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而作出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台账,针对新入职员工,尽快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进行签收。同时,规范续签流程,建议提前30日预警合同到期情况,避免期满后未签合同而承担二倍工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