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梁某是某客运公司司机。2022年6月2日,梁某作为当班驾驶员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执行班车任务时,载客人数超出核定人数40%以上。6月7日,某客运公司对超载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解除与梁某的劳动关系。梁某认为某客运公司属违法解除,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某客运公司制定的《某客运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使用规定》第三十条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该规定合法合理,且已告知梁某,故梁某应当遵守上述规定。梁某载客人数超出核定人数40%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危及公共交通安全。某客运公司以梁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遂判决驳回梁某的诉讼请求。
【分析建议】
用人单位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运作,同时该规章制度应告知员工并请员工签字确认。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造成现实危险或重大经济损失,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