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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右法讯第202403期

【资讯目录

一、促企业*产业发展

1. 国家发改委《供电营业规则》

2. 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3. 国务院办公厅《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4.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5. 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

6.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市场监管*环境保护

7.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8.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10.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11. 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

三、人力资源与就业促进

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四、贸易*税务*融资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五、典型案例

14. 某印刷公司与某电器科技公司、张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5. 某汽车公司诉江某劳动争议案

【资讯摘要】

 

1.2024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供电营业规则》(下简称“《规则”)。1996年《规则》相比,修订后的《规则》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条款新增9条、删减6条,修改61条,共10章110条。企业可重点关注的修改:一是删除按指标供电和用电等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内容,健全和完善现代供电服务体系。二是删除供电工程贴费等已明确取消的供电企业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有关内容,助推用电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修改供用电合同变更、解除要求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有关内容,理顺《规则》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四是调整部分因政策变化、标准细化、职责调整等原因导致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有关内容,顺应现实服务管理需要。

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403/t20240315_1364965.html

 

2.2024313日,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下简称“《行动方案”)对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行动方案》明确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此外,《行动方案》提出,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此外对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行动方案》通过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畅通流通堵点,创造新的市场需求。专家指出,随着市场不断扩大和消费需求不断升级,供给端的技术创新和需求端的产品升级将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经济体系升级,形成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邹蕴涵表示,当消费市场较为活跃的时候,总供求不平衡问题将得到缓解,各产业链企业经营进一步向好,生产循环更容易顺利实现。升级消费需求也能进一步带动产业升级,推动供给质量迈上新台阶。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39232.htm

政策解读: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3/content_6941162.htm

 

3. 2024319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务实措施。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一)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空间。《行动方案》提出,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并在外资企业非常关心的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开展准入试点。同时,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开展银行保险、债券基金等领域业务。(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生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三)进一步提升要素跨境流动便利化水平。《行动方案》提出,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在商务人员往来方面,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签证入境有效期放宽至2年,并将为外籍人才在华工作、停居留、永久居留等提供便利。在数据流动方面,《行动方案》将促进外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传输,并将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转移标准,实现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40154.htm

 

4.2024321,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呈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特点。《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通知》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健全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三是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四是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

链接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spscs/art/2024/art_e1ba9385be204186adc0f2cfef717693.html

政策解读: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xwxcs/art/2024/art_0689017d44944810a6300f3d3da33a4b.html

 

5.2024年3月13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企业可注意:(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开展飞机发动机短舱、汽车变速箱、投影仪等产品的维修业务(目录见附件)。(二)允许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维修后返回国内,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三)允许国内待维修且属于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后,直接出口至境外。

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zxzc/202403/20240303480741.

shtml

 

6.2024年3月5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一是搭建多层次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带动力强的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拓展数字便民服务。二是加快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物流设施现代化程度,改善农村物流配送集约化水平,推动农村商贸物流创新发展。三是培育多元化新型农村电商主体。鼓励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类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提供在线订餐、订房等服务,实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加强电商技能培训,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四是提高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水平。立足特色产业,发展“电商+休闲农业”“电商+乡村旅游”等,培育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延长农村电商产业链条。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电商促销活动。将电商与农产品采摘采收、农历赶集等活动相结合,融合优秀传统文化、乡情民俗等元素,创新农村电商应用场景。六是巩固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成效。加强资金和项目后续管理,建立管用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示范项目向常态化工作转化落地。

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zxzc/202403/20240303480677.shtml

政策解读: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jd/jdgnmy/202403/20240303481032.shtml

 

7. 2024315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决定》中企业应重点关注的修改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企业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查阅、复制、收集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三)向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四)依法查询涉嫌违法的企业银行账户;“(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前款第四项规定的职权的,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将其中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鼓励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法申请修复失信记录。政府部门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并修复失信记录的,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39590.htm

 

8.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工作方案》针对新建建筑建设、既有建筑改造、建筑运行维护、建筑用能结构等关键环节,提出系列工作任务。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一是提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工作方案》根据城镇、农村建筑不同特点,明确了相应的工作任务。针对城镇新建建筑,要求秉持节能降碳设计理念,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推广利用绿色建材,采用高效节能低碳设备,强化能源管理系统配备使用,并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等工作基础较好、条件较为齐备地区率先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二是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工作方案》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求各地区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在试点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的同时,加强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管理。针对供暖这一建筑能源消费重要环节,一方面大力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以及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核电余热等规模化应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供热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实施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制热价改革,引导供热企业节能降耗改造,培养居民用户按需用热的节约意识。此外《工作方案》强调,要在落实既有节能降碳、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中央资金对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支持力度,以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等为支撑,支持节能低碳建筑建设改造及相关产业发展。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39606.htm

 

9.2024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的意见有:(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服务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长江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加强沿江重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控,防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建立陆岸海联动、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三)支撑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企业投资的引导,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依法依规设置公共查阅权限,方便企业分析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3/content_6939841.htm

 

10.2024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面对新业态下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企业可重点关注:(一)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二)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四)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40158.htm

 

11.2024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节约用水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条例将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其中企业可重点关注:第二十七条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水管理制度,采用分质供水、高效冷却和洗涤、循环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降低单位产品(产值)耗水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进行节水改造。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回收利用。高耗水工业企业应当逐步推广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措施。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集聚的各类开发区、园区等(以下统称工业集聚区)应当统筹建设供水、排水、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国家鼓励已经建成的工业集聚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40435.htm

 

12.2024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下简称“《考核办法》”)。《办法》明确,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的考核。适用于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地市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期为2023—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其中C级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后二名的;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领导小组对该地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链接: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bh/content/post_4393492.html

 

13.202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法惩处犯罪,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税收秩序。《解释》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特别是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

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21829/content.html

 

14.某印刷公司与某电器科技公司、张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简要案情】某电器科技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张某等人是电器科技公司股东。各股东在工商机关填报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信息记录表》(非公示信息)中确认,电器科技公司实收资本0元。电器科技公司欠某印刷公司货款未还,印刷公司起诉请求电器科技公司偿还欠款,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等。。

【裁判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虽然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未届满,但债权人对于市场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形成的合理信赖应予保护,应按电器科技公司公示的实缴出资时间作为出资期限,故判决电器科技公司偿还货款,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各股东未缴出资的利息起算点,应按电器科技公司对外公示的股东实缴出资时间确定。

【典型意义】本案入选了202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本案中,股东未实际出资却纵容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已实缴出资,误导社会公众及交易相对方,故股东应按公示信息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与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合力治理市场环境,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手段,提高社会信用监管效能,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案例来源:广东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quanweifabu/anlihuicui/content/post_1155558.html

 

15.某汽车公司诉江某劳动争议案

【简要案情】江某于2019年8月12日入职某汽车公司,工作岗位为市场部前台文员。2021年10月21日,汽车公司发出通告:公司目前因市场原因客流下滑,为了优化公司架构,调整江某为客服招揽专员。江某不服从调岗安排,拒不到岗。汽车公司此后多次通知江某,其原岗位已经撤销并入金融专员岗位,要求江某到新岗位上班。2021年12月5日,汽车公司向江某发出通知,称其无故连续旷工3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且无任何补偿费。2022年1月28日,江某请求汽车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000元。

【处理结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原工作岗位已被撤销,汽车公司有必要对江某的岗位作出调整。汽车公司将江某调整为客服招揽专员,薪酬待遇亦不低于调岗前,虽然工作地点有变动,但距离仍在正常范围内,属合理调岗。江某拒不服从调岗安排并连续旷工,汽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向江某支付赔偿金。

【典型意义】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工资待遇与之前岗位相当,劳动者应当服从。本案依法保护用人单位正当的用工自主权,保障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

案例来源:2023年广东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quanweifabu/anlihuicui/content/post_1151344.html

 

 

(本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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