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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了无需隔离,请假按病假处理!

2022年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等。

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成“乙类乙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有以下影响:

1、感染新冠病毒的休假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也就是说,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强制隔离,而是由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隔离治疗。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感染新冠病毒是否需要休息,需要休息几天,应以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为准;对于劳动者来说,感染新冠病毒想请假休息,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文件。

2、感染新冠病毒休假期间工资发放

鉴于新冠病毒感染不再要求强制隔离,劳动者根据医嘱要求休息期间的工资应按照病假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均为合法。

依据为《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科普一下:

1、传染病分类

目前中国大陆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被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有哪些?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