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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辞职,没有后悔药!

【案情简介】

王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在递交申请后又表示反悔。

公司以王某辞职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法院裁决】

王某向公司提出了明确的离职申请且公司予以接受,该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王某请求确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诉讼缺乏依据,故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出右释法】

1.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自真实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

2.劳动者撤回辞职的意思表示,应当先于辞职的意思表示或同时到达用人单位,又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回辞职申请,否则双方劳动关系即因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而产生解除的法律后果。

案例来源:https://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73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