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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扣分规则早知道!

公安部新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以往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是以附件形式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进行相关规定,此次则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办法》中保持了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管理力度,而针对部分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有所降低和删除,并且规定由原来的记12分、6分、3分、2分、1分修改为记12分、9分、6分、3分、1分。

一、新《办法》坚持宽严相济:

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格的记12分制度,如: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3)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等。

2、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降低记分分值,如以下行为由记12分降为记9分:

(1)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3)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降为记9分;

3、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删除记分,如:

删除驾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等。

二、继续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另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三、对交规违法行为多或大型车辆驾驶员,考试难度提高、学习时长增加: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加强教育管理。对驾驶大型客车、货车的驾驶员,在小型机动车驾驶员的学习时间和学习难度基础上提高难度和要求。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不仅是为他人,更是为自己。 各位“老司机”都要谨慎驾驶,愿每次出行都能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