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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查询员工及拟聘人员犯罪记录了!

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其对相关单位及个人查询犯罪记录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当然,单位查询员工及拟聘人员的犯罪记录不是无限制的,相反限制多多,中心思想是应属于从事岗位存在相关犯罪行为人员准入限制的情况方可查询。

1、可查询到什么人的犯罪记录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常见的可查询人员及法律依据如下:

(1)董事、监事、高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当事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保安员

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另外对于有职务犯罪经历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公证员、拍卖师、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网约车驾驶员等均有相关无犯罪记录要求。

2、可查询到什么样的犯罪记录

单位可查到的相关人员犯罪记录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犯罪记录,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均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另外,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查询告知函》,并载明查询对象无犯罪记录。

3、可向哪里申请查询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应该提交什么材料进行查询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个人的犯罪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单位查询后不得散布或者用于其他用途。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