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一般情况下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常见的诉讼费用承担的主要情形:
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3、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一条)
6、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即再审案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需交纳受理费,以下情况,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均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
(1)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
二、律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但并不是必须委托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往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经济状况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委托何种律师、提供何种服务,因此,区别于诉讼费,律师费一般是由委托方承担。
符合以下特殊情况的,当事人也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一)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守约方或胜诉方通过司法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该合同及违约条款约定只要合法有效,则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会支持由违约方或败诉方负担守约方或胜诉方支出的合理且实际发生的律师费。
(二)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由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担保权纠纷案,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由侵权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1、著作权侵权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2、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专利纠纷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4、不正当竞争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5、人脸信息侵权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该自然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自然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该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合理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6、网络侵权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7、生态环境侵权案件,由侵权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
……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以下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支持:
……
(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8、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过错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法律规定的滥用权利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原告赔偿其因该诉讼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也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原告赔偿上述合理开支。”
9、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明显不当行为,过错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四)、其他情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十二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部分资料来源:宁波海曙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