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右刊物
6月1日起,广东省试行内地居民结婚与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

据央视新闻报道,民政部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1、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2、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3、若在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及有效的居住证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