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右刊物
12月31日到期企业通用政策汇总

2020年就剩十多天了,国家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出台的种种优惠政策到本月月底将告一段落,部分以前年度开始实施的优惠政策也将于月底到期。企业应提早准备注意应对:


政策内容

提示

1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今年盈余多的企业,数数还需要买什么固定资产,赶紧买。

2

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今年经营情况不是很好,明年情况暂时不明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赶紧先转了吧,万一明年收益好了再转回来就是。

3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我们认为,在中国自强的唯一出路就是增强科技实力的国情下,政府将继续采取措施鼓励研发。当然,现在能抵扣成本的先赶紧抵扣吧

4

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企业要求享受“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优惠政策的,须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记得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

5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6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省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减按1%征收、预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7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将当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算一算自己企业2020年度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多少,缴得多证明经营好

8

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公益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上述机构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28号

大家可以抓住做慈善的尾巴

9

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人社部发[2020]49号

明年起中小微企业又要做员工社保费预算了

以上仅为部分企业通用政策,国家还有相当一部分针对部分行业(如金融、电影、医疗)、部分地区(如西部、经济开发区)等优惠政策也是有截止期限的,如有正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建议检视相关政策的到期时间,提前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