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冠肺炎在劳动关系处理上带给企业的困扰,除了工资怎么发,还有劳动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比如,劳动合同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怎么办等。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
1、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不能用?
本次疫情中,人社部发布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因本次疫情影响不能到岗的员工,企业不得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以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合法复工后,员工因担心疫情不愿返岗怎么处理?
据悉,很多企业在复工后都会遇到员工以家里封路为由不返岗上班。那么企业需要甄别,员工不返岗究竟是不是因为当地防疫政策导致。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发布的封路限行政策文件及该员工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其不能出行的证明,以证明其确是因为防疫政策原因不能返岗。需要提醒的是,收到员工证明材料后,建议企业自行在当地政府官网上核对员工提供的封路限行政策文件的有效性,避免员工提供过时的文件导致情况误判。
如果员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因为防疫政策导致不能返岗的,企业可考虑处理方案如下:(1)员工申请事假,企业批准;(2)如企业不允许员工请事假,或者员工拒不申请事假,则可按旷工处理。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期限即可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能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吗?
尽管人社部要求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员工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仍然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处理;达到可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受疫情限制。
4、劳动合同到期但员工因疫情还未返岗怎么办?
如果劳动合同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到期,而员工尚处于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企业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经济措施结束后,方可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劳动合同在疫情期间到期,企业仍需要支付员工因疫情不能返岗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