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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负继续,这次轮到个税了

11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

2、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3、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小提示:

什么是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①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②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③经营所得;④财产租赁所得;⑤财产转让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在取得时通常会被依法按月(季)或按次代扣预缴税款,而预缴税款与全年决算的应缴税款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缴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办内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