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东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扶持办法》(下称“莞十条”)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和上市企业的扶持力度。下面通过十大问题对莞十条进行详细了解:
Q1:何为上市后备企业?
A:上市后备企业是指注册地在东莞市,依据一定的基本条件和评价标准筛选出来,并经市政府发文确认的拟上市企业。
Q2:何为全国股转系统?
A:全国股转系统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负责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
Q3:成功上市并融资的莞企可获多少奖励资金?
A:不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省市奖励。上市后备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并按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奖励,最高可达500万,且省级单位有机会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中介费用50%补助,最高可达300万元。
Q4: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莞企又能奖励多少资金?
A:最高可获得230万元省市奖励。对成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市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50万元;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市级再奖励30万元,省级再奖励30万元;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市级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Q5: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东莞是否奖励资金?
A: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东莞且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奖励,但迁入上市公司享受奖励后10年内将注册地迁出的,要求退还此项奖励。
Q6:上市公司、上市后备企业高管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A:每人最高奖励100万元,还可申报东莞市特色人才,享受关于人才引进、人才奖励、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待遇。
Q7:政府在土地方面可有优惠政策?
A:政府将整合现有土地资源,设立若干个“上市公司总部产业园”,集中解决拟上市企业用地需求。同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推进弹性年期出让、实行差别化的政策。
Q8: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工业厂房产权问题如何解决?
A:制造业企业自有或收购的工业厂房,土地产权手续不完善的,先纳入补办备案台账,再按照已建房屋补办政策完善手续,对于2006年8月31日前已建成的,在依法完善征地报批手续后,可以协议出让方式补办供地手续。上市后备企业原合法使用并已建成投产的集体工业用地,可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协议出让至上市后备企业。
Q9:优惠福利跟得上,办事服务是否也在优化?
A:上市后备企业拥有市政府颁发的“办事优先卡”,享受东莞市重点项目所有优先、优惠待遇,自动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的行列。
Q10:市场的服务水平是否跟得上政府的福利政策?
A:政府将高标准建设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打造集企业孵化培育、投融资服务以及综合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平台。积极吸引、支持境内外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知名中介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